新东方网>福州新东方学校>新闻资讯>正文

刚刚 福州市台江区属 首批2个教育集团 成立啦

2021-09-10 17:39

来源:

作者:

       刚刚,福州市台江区属,首批2个教育集团成立啦。

       9月10日,台江区庆祝第37个教师节大会举行。会上宣布,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教育集团和福州市宁化小学教育集团正式成立揭牌。

台三小教育集团

集团龙头校: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

集团联盟校:福州市台江第一中心小学、福州市国货路小学、福州市交通路小学、福州市双杭小学、台江区第三实验幼儿园。

教育集团目标
       台三小:打造省内领先的现代化品牌学校。
       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拥有一流的设施和较为雄厚的师资队伍,秉承“多元融合、五育并举”的办学特色、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力争把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办成省内领先的现代化品牌学校,充分发挥引领辐射作用。

台一小:办成“全面发展、特色突出”的高水平、高质量学校。
       台一小将积极推进教育模式的创新和改革,努力探究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教育模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同时继续完善丰富校园社团课程,打造充满活力的校园特色文化。

国货路小学:打造成学生乐学、教师乐教的幸福校园。

       国货路小学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积极培育文明校园、书香校园,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交通路小学:办成以“游泳健身,劳育成长”为特色的优质学校。

       福州市交通路小学以全人教育课程为依托,以“游泳健身,劳育成长”为策略,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坚定不移实施全人教育。

双杭小学:打造成洋溢传统文化氛围的数字化学校。
       数字化建设是双杭小学的一大亮点。集团将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化资源及校园先进的办学条件,将双杭小学打造成为一所洋溢传统文化氛围的数字化学校。

台江区第三实验幼儿园:打造省级示范园。

       台江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将实施有针对性的入学准备教育和入学适应教育,帮助幼儿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顺利过渡,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幸福儿童

宁化小学教育集团

集团核心校:福州市宁化小学

集团成员校:福州市台江第六中心小学、福州市亚峰中心小学、福州市南公小学、福州市双虹小学、福州市瀛滨小学。

教育集团目标

       宁化小学:将发挥集团核心校的作用,在优化教师队伍、提升优质教育资源上迈出新步伐,努力打造一支有活力、有情怀、有学识、有思想的教师队伍。
       宁化小学创办于1987年,共有38名教师被评为区级以上名优骨干教师。其中,特级教师、福建省中小学教学1人,福建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1人,福建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人,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7人,福州市骨干教师7人,台江区骨干教师22人。

台六小:将通过名优教师的辐射,带动全体教师朝着学有专长、教有风格、研有建树的目标不断迈进。

       台六小创办于1930年,是一所享誉省内外的科技教育传统特色学校。学校现有教师57人,其中中小学高级教师3人,中级教师21人,市区骨干教师8人。

       亚峰中心小学:将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让年轻教师成为业务骨干,让骨干教师成为名优教师,实现“学有优教”的教育愿景。

       亚峰中心小学创建于1993年,学校现有教师94人。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学历80人,专科学历12人。市级学科带头人3人,市骨干教师3人,区级骨干教师16人。

       南公小学:将努力引导每位教师发现自己的教学特长,给予教师发展的空间,形成各自独特的风格,打造一支优质的教师队伍。
       南公小学是台江区第一所书院式学校,学校现有教师55人,其中中小学高级教师3人,市学科带头人2人,市区骨干教师15人,工作室成员4人。

       双虹小学:将建立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机制,推进教师团队的全面提升。

       福州市双虹小学创办于1928年,学校现有教师44人,其中高级教师2人,一级教师14人,省学科带头人1人,市骨干教师1人,区骨干教师7人。

       瀛滨小学:将努力发掘并尊重学校的每一位教师的潜在可能性和发展差异性,打造一支“乐学乐教”充满活力的教师团队。

       瀛滨小学建于1952年,现有教师30人,其中中小学高级教师1人,中级教师14人。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市学科带头人1人,市、区骨干教师5人。

新东方福州学校官方微信:(微信号:fz-xdf

及时获取本地权威教育资讯,随时随地的贴身学习顾问,英语学习的好帮手、课程规划的好助手,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焦点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