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退班制度
一、试听期结束后延期转班制度
1. 办理延期转班须在停课当日,到福州新东方白马校区报名点事务处办理停课手续;按办理时间计算剩余课时费用,已结束的课程听课证自动作废,不能补办延期转班手续。
2. 办理延期转班手续仅限一次,有效期一年(以原班开课日期计算),过期作废。
3. 延期转班不保证座位,不退还差价,不准转让、转班、退班,名额已满的班级不得转入。
4. 延转待定余额须按照新班课时费计算所补课时,只能转入后面的课程上课,但不能保证课程内容的衔接。如需上完新班所有课程,补齐全款即可。
5. 住宿班不授理延期转班插班手续。
6. 延期转班不得转入新东方集团下属的实用英语学院、elite中心、东方标准、网络课堂、北斗星培
训学校、满天星幼儿园、铭师堂、书店等子公司及各地新东方分校的课程。
7. 已办理延期转班的听课证丢失一律不予补办,挂失证明不可办理延期转班。
8. 延期转班不可享受任何优惠,已经优惠的班级办理延转时优惠已自动取消,不可带入。
福州新东方学校对该制度保留最终解释权。
二、退班制度
1. 退班必须在开课前及规定的试听期内(以我校开课日期开始计算)办理,各班级的试听期一律依最新招生简章上的试听期为准,试听期结束后一律不准退班,班级结束,听课证作废。
2. 试听期内学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试听,按已试听处理,退班时则扣除试听费。
3. 退班时必须携带听课证原件、身份证(或代报人身份证)、领取的教材和已开具的发票(报名时已填写密码,则须提供相应密码)到中关村海淀中街6号新东方总部大厦三层报名处或各报名点办理退班手续。
4. 退班必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发放资料(如果资料是塑封的,塑封拆开以后不能退还),否则照价扣款。
应退金额= 学员原交费用-(已开课时数- 免费试听课时)×试听价格-未退还资料费用。
5. 银行卡退班需要将有效证件、听课证原件、刷卡底联带回总部办理,办理退班手续后40个工作日内查收相应费用。
6. 上课期间,由于学员自身原因造成缺课的,学校不予补课,不予退费。
7. 已开发票的,退班时必须完好无损退回发票(兑奖区完整),否则一律不准退班。
8. 学员支票报名10个工作日后,本校确定已收到款项,才能申请退班。
9. 支票退班时,学员持听课证原件及已开具的发票到福州新东方白马校区前台办理退班批件,在报名处办理退班手续。款项由本校开具支票退回学员。(支票收款单位必须和当时学员报名时出票单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