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报名流程:
1、 报名步骤:查询欲报班号——〉填写报名表——〉报名处交款取证
2、学员报名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可提供6位密码)。
3、自报名当日起一个月之内可凭听课证开具发票,过期一律不予补开。
二、优惠制度:
老 生 证:1. 老生证是指已过试听期且未挂失的福州新东方学校的听课证, 每张老生证仅可使用一次且报班金额须大于200元, 有效期二年(从班级开课日期起计算)。被优惠新班金额须大于200元且每班限用一张老生证。
2. 学员报名时凭本人有效老生证, 方可享受20元优惠, 若未带老生证须以系统查证为准,过期一律不补办优惠。
三、插班制度:
1. 插班是指学员过了试听期以后报名,插班的学员一律不能退班,人数已满或已过插班期的班不能办理插班。
2. 插班应收费用=学费-(已开课时×插班价格)
3. 插班的学员报名后,凭听课证到指定地点购买教材或领取资料。
四、开课前、试听期内的转班制度:
1. 在开课前或试听期内学员可以转入未报满的其它班级。
2. 转班须出示听课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提供报名密码),代办转班须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3. 学员转班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发放资料,否则不能转班。
4.试听期结束后学员转班仅限同期同类等价班级转班,或到报名处办理延期转班
五、试听期结束后延期转班制度:
1. 办理延期转班须在停课当日,到福州新东方报名大厅前台报名处办理停课手续;按办理时间计算剩余课时,已结束的课程不能补办延期转班手续,听课证自动作废。
2. 办理延转手续仅限一次,有效期一年(以原班级开课日期计算),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完所延转的课程,否则过期作废。
3. 延期转班不保证座位,不退还差价,不准转让,不准退班,名额已满的班级不得转入。
4. 延期转班只能保证转入的课时,但不能保证课程内容的衔接。
5. 若要转入住宿班须补齐全款方可转入。
6. 已办理延期转班的听课证丢失一律不予补办。
7. 挂失证明不能办理延期转班。
六、退班制度:
1. 学员在开课前和试听期内(以我校开课日期开始计算)可以退班,试听期结束后一律不准退班。
2. 试听期内学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试听,按已试听处理,退班时则扣除试听费。
3. 退班时必须携带听课证原件、身份证(或代报人身份证)、领取的教材和已开具的发票(报名时已填写密码,则须提供相应密码)在福州新东方前台报名处办理退班手续。
4. 退班必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发放资料,否则照价扣款。
应退金额=学员原交费用-(已开课时数-免费试听课时)×试听价格-未退还资料费用。
5.退班必须在规定的试听期内办理。
6. 上课期间,由于学员自身原因造成缺课的,学校不予补课,不予退费。
7.已开发票的,退班时必须完好无损退回发票,否则一律不准退班。
七、听课证有关规定:
1. 听课证是进入教室听课和领取相关资料的唯一有效凭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予以没收;无证不得进入教室。
2. 所学班级结课后,听课证自动失效。
3. 因保管不善,损坏、丢失听课证的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到福州新东方前台报名处办理挂失。
4. 挂失证明只能作为听课凭证,不能领取资料、不能用于开发票、不能作为优惠凭证、不能转退班、不能更名。若找到原听课证,请立即将挂失证明交至班主任手中,取消挂失。
5. 冒领挂失证明一经发现,没收听课证原证和挂失证明,取消继续听课资格。
6. 有免费试听课时的班级,也必须是先报名,取得听课证后才享有试听资格。
7. 听课证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没收听课证,并补交已发生课时的费用。
8. 无证或使用过期听课证等到教室听课的,一经发现,须按规定缴纳从开课到发现时的上课费用。
9. 插班的学员不享受试听,同时应在报名时领取内部教材。
10. 转让听课证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听课证在课程有效期内在福州新东方前台大厅报名处办理。凡私自转让、购买非法转让听课证的学员,一经发现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