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资讯
泉州市高中介绍:泉州城东中学
2020-05-21 17:35
来源:网络
作者:
泉州城东中学简介
学校现占地面积8333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3906平方米,绿化面积13000平方米,校园建设集教育性和艺术性为一体。现有7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593人,其中初中36班,学生1819人,高中34班,学生1774人(其中高一年12班,学生647人)。教职工总数275人,其中专任教师252人,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4人,正在攻读教育硕士7人,大学本科学历214人,大专学历34人;中高级职称以上教师158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61人。现有行政干部18人,其中校级领导5人,中层干部13人。学校规模有序扩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教师队伍充满活动,学校实力迅速提升。
泉州城东中学师资力量
积极开展以校本培训为主体的师资全员培训,重点抓好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训和培养工作,开展以老带新的传帮带活动,进行教师基本功训练,取得良好成效。现有省级学科带头人4人,市级学科带头人4人,特级教师1人,国家级骨干教师1人,省、市、区骨干教师59人。全校有246位教师取得信息技术考试合格证书,通过率97.62%。全体教师具备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有95%以上的教师具备制作课件的基本技能和实施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能力。有245位教师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测试,通过率97.2%。教师学历提高进修工作成绩显著,三年来,有72人完成本科学历提高进修,正在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7人,专升本有19人 。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三年来,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录用福建师大、漳州师院等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48名充实到学校教学岗位。教师教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申报并进行研究的教科研课题国家级3个,省级5个,市级3个,区级17个。已结题的有省级3个,市级3个,区级7个。三年来发表在CN刊物和省级汇编刊物的教育教学论文100篇。
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绩优异,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赖辉煌校长先后荣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和福建省"先进教育工作者",当选福建省第七届党代会代表和泉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被省政府授予"特级教师"。林建声老师被评为省"劳动模范",李美珍老师被评为省"优秀教师",黄健菁老师被评为省"师德标兵",庄松辉老师、林高老师、魏远辉老师被评为省"先进德育工作者",刘芳古老师被评为省"优秀班主任",庄松辉老师荣获教育部"英特尔未来教育组织管理个人奖",纪志斌老师、陈祥年老师被评为市"师德标兵",林作泉老师、陈云生老师被评为"优秀教师",李学平老师荣获泉州市教育"凯辉奖",还有50多人次荣获丰泽区"十佳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先进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正是这样一支"团结、敬业、奉献、争先"的队伍,使学校在悄然崛起、壮大发展、再创佳绩的"创达标"的道路上一往无前。
学校强化争先、创先的意识,在学校领导班子的带动下,全校教职员工励精图治,开拓进取,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的广泛认可。2003年8月,学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八届"文明学校"称号,2004年2月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福建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2004年4月被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评为"小公民道德建设先进集体",2004年10月被省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2004年11月蝉联省环保局、省教育厅颁发?quot;绿色学校"称号,2004年11月被省教育厅评为"福建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2005年12月被推荐为"福建省青少年先进维权岗",2006年3月被推荐确定为"福建省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三年来,学校还获得市政府颁授的"园林式学校"和市教育局颁授的"创安先进单位"、"中小学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先进集体"等市级荣誉称号12项以及区级荣誉称号19项。所有这些,凝聚着全体师生员工的心血与汗水,展示了"创达标"丰硕成果。
学校在2000年11月、2003年12月、2006年11月分别通过省三级达标、二级达标、一级达标学校验收,2007年2月被省教育厅正式确定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2018年入选“福建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名单”。
新东方福州学校官方微信:(微信号:fz-xdf)
及时获取本地权威教育资讯,随时随地的贴身学习顾问,英语学习的好帮手、课程规划的好助手,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热点资讯